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完成股权过户手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本公司原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一百(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转让给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过户手续已经履行完毕。 目前,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18,345,8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6%,已正式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股权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特此公告。 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