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6-09-26 11:06:21 证券时报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有增加、变更或否决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9月25日上午10:00-12: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赤湾石油大厦14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会授权委托执行董事韩桂茂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共10人,其中股东(及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17,226万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4.7%。
2、流通股(B股)股东出席情况:
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5,284万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总股份的47.5%。
四、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大会的股东审议,以记名逐项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表决通过关于廊坊物流园区项目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通讯会议于2006年7月11日审议通过并提交此项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06年7月14日的《证券时报》、《文汇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7,209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反对0股;
弃权17.06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
2、流通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267万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反对0
股;弃权17.06万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
3、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表决通过关于昆山物流园区项目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通讯会议于2006年9月7日审议通过并提交此项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06年9月9日的《证券时报》、《文汇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7,209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反对0股;
弃权17.06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
2、流通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267万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反对0
股;弃权17.06万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
3、表决结果:通过。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张建伟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等。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2006年9月9日在《证券时报》、《文汇报》及巨潮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章程》。
4、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5、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六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