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2006-08-29 15:35:15 上海证券报
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 公司近期将发布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8月28日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8月24日-8月28日(期间的证券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淮海中路622弄7号上海社会科学院大礼堂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琪先生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1268人,代表股份195,655,1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5%。
1、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263人,代表股份77,272,249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62.43%,占公司总股本的29.42%。
2、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5人,代表股份118,382,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8%。
3、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388人,代表股份37,257,485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30.1%,占公司总股本的14.19%。
4、委托董事会投票的流通股股东人数为0人,代表股份0股,占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 %。
5、参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人数为875人,代表股份40,014,764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2.33%,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改方案")。表决结果如下:
1、投票表决结果
股份类别 代表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95655109 191292218 4229651 133240 97.77%
非流通股股东 118382860 118382860 0 0 100.00%
流通股股东 77272249 72909358 4229651 133240 94.35%
经全体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全体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股改方案获得通过。
2、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表决情况
1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4770212 同意
2 中国工商银行-开元证券投资基金 3729103 同意
3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379470 同意
4 景博证券投资基金 3000000 同意
5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2503737 同意
6 沈宇清 2358697 同意
7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建初建材经营部 1781040 反对
8 金盛证券投资基金 1700000 同意
9 顾育军 1589000 同意
10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266127 同意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聘请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强、王建轶律师列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未有股东提出新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