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相关报道的澄清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媒体发布有关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结构发生变动的报道。经联系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澄清答复如下: 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自2005年7月1日起,已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城市交通管理体制改革和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的要求,党政隶属关系划转上海久事公司。 截至目前为止,公司股东结构未发生变化,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