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06-08-17 14:35:21 上海证券报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9月6日(星期三)上午9时整
2、召开地点: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90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8月30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手续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课题
1、审议《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细则>并更名为<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细则>并更名为<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调整为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不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06年8月31日、9月1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时-4时。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需持有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办公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90号
(2)联系电话:0411-84438755
(3)传真:0411-84438755
(4)联系人:吕彦青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其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议题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议题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议题投弃权票;
4、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特此通知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