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上海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国资委)沪国资产权【2006】698号文《关于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上海国资委批准。 特此公告。 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