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接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6]163号),同意豁免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因增持和控制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33,100,525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7.2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有关规定,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公司将于近日办理复牌手续,复牌时间以将在近期披露的《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