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庆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公司潜在控股股东--收购方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动议,本次收购完成后,该股东将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114471193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比例的58.98%,占非流通股比例的85.37%。公司董事会经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牌; 2、公司将于8月18日前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如不能如期披露,公司将刊登公告取消本次股改动议,退出股改程序,公司股票将于下一个交易日复牌。 特此公告! 无锡庆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 六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