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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05-10-28 10:18:51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十四次董事会于2005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有1位董事办理了委托,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兵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新农开发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棉花委托代销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的实施将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三、《决定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于2005年11月28日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拟定如下:
    1、会议时间:2005年11月28日上午11:00
    2、会议地点: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新农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内容:
    (1)审议《棉花委托代销的议案》;
    (2)审议《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
    此议案经2005年3月4日召开的二届十六次董事会通过,详见2005年3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4、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5年11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05年11月26日至27日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及出席人身份证。
    (3)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
    6、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人:晏正君   张春疆
    (3)联系电话:0997—2134018, 2125499
    (4)传    真:0997—2125238
    (5)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新农大厦
    (6)邮政编码:843000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所列事项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期限:自委托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闭会止。
    授权日期:二零零五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