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05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临时公告暨召开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根据公司董事会所做决议,“同意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以下简称建行)为本期债券的发行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不需提交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根据公司董事会做出的上述决议,将该项议程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程中取消。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