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认购权证、认沽权证上市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暨行权期调整的提示性公告2006-06-29 10:17:14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权证上市后,如果其他机构以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为标的证券发行备兑权证,或其他机构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则创设权证,可能会对权证的交易价格产生影响。
2、由于权证交易结算技术系统支持原因,经协商,将权证原行权期限2006年11月9日至2006年11月15日调整为2006年11月16日至2006年11月22日,共计5个交易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
公司于2005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于2005年10月17日公告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2005年11月10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5年11月16日刊登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执行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支付的2.5股股份和2.5份认购权证、2.5份认沽权证。2005年11月21日,公司股票复牌,公司股票简称由"武钢股份"变更为"G武钢";作为对价安排的股份于复牌当日上市流通。
公司流通股股东获得的认购权证、认沽权证将于2005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认购权证的交易简称为"武钢JTB1",交易代码为"580001";认沽权证的交易简称为"武钢JTP1",交易代码为"580999"。权证原行权期限2006年11月9日至2006年11月15日调整为2006年11月16日至2006年11月22日,共计5个交易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
详细内容请见《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关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上市公告书》。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