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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认购权证、认沽权证上市的提示性公告2007-11-30 10:45:54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5 年9 月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于2005 年10 月17 日公告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2005 年11 月10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并于2005 年11 月16 日刊登《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执行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支付的2.5 股股份和2.5 份认购权证、2.5 份认沽权证。2005 年11 月21 日,公司股票复牌;公司股票简称由“武钢股份”变更为“G 武钢”;作为对价安排的股份于复牌当日上市流通。 
   公司流通股股东获得的认购权证、认沽权证将于2005 年11 月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认购权证的交易简称为“武钢JTB1”,交易代码为“580001”;认沽权证的交易简称为“武钢JTP1”,交易代码为“580999”。 
   详细内容见:《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关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上市公告书》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11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