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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05-11-11 14:25:05  上海证券报

						    2005年11月8日,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津开发区召开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张伟兵因故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王跃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在召开前10个工作日已经向各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国际游乐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乐港公司”)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公司签署《市政工程转移及相关事项总协议书》以及在该总协议书规定下的其它与此相关的专项协议书。(详见公告2005-18)
    二、同意公司总裁王跃的提名,聘任梅新平先生为本公司常务副总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项任命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11日
    附件:梅新平先生简历:
    梅新平,男,1963年出生,汉族。学历:研究生。
    曾任中南财经大学湖北财政分校教研室主任;深圳昌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计财投资部经理、副总经理;新疆维特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维特公司总经理。
    现任国基环保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