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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05-12-31 09:41:37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2005年12月30日上午9:00,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雷锦录先生主持,董事、监事和高管出席了会议,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全部为非流通股东,代表公司股份32,948,707股,占公司总股本52.75%。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孙杰先生为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32,948,7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关于选举郑谦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32,948,7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关于投资建设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896,1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雷锦录先生作为关联方股东代理人未参与投票表决,其代表股份数未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二、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是: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2、律师对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