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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公告2005-12-12 16:11:14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为开发建设国贸三期工程,于2002年12月18日与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了《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根据该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的约定,国贸三期工程项目地价水平为暂定价格,待该项目地价水平经北京市有关部门最终确定后,若与暂定价格有差异,双方再另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按审定的地价水平对出让合同有关地价款支付的各条款予以变更。最近,北京市有关部门经研究明确,国贸三期工程项目地价款仍根据上述出让合同所约定的金额947,470,717元人民币,尚未缴纳的地价款余额由公司分期支付,并于2006年2月底前付清。根据公司签订的上述出让合同,国贸三期工程项目用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一号,为独立宗地,土地规划用途为商务办公、地下商务办公、地下车库及绿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伍拾年,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国贸三期工程项目宗地出让面积为44,430.209平方米,出让宗地规划总建筑面积为528,119平方米。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