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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办理国有股质押贷款的公告2005-12-17 10:29:08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太行华信)的通知,该公司于2005年9月22日与中国建设银行邯郸市峰峰支行签署了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合同,太行华信以其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1937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98%)中的241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36%)向中国建设银行邯郸市峰峰支行质押,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期为2005年12月14日至2006年12月13日。现有关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05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另,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04年11月2日和2004年12月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邯郸市峰峰支行签署了2200万元和3400万元的借款合同,并以其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19372万股中的1781万股和2759万股向其质押。上述两笔质押已分别于2005年12月14日和2005年12月16日解除。
    特此公告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