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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2006-08-02 14:57:14  上海证券报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6年7月31日后公司 股票继续停牌;
    ●公司停、复牌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06年7月31日下午14: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7月27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交易日) 每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哈尔滨国际科技城专家公寓(哈尔滨市开发区机场路迎宾集中区天平路) 
    3、会议召集人: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世强先生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 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055人,代表股份113,257,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9%。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048人,代表股份33,791,142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36.93%,占公司总股本的17.57%。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6人,代表股份79,317,1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5%;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73人,代表股份4,297,802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4.7%,占公司总股本的2.24%。
    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1,875人,代表股份29,493,34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32.23%,占公司总股本的15.3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公司保荐机构相关人员,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以现有流通股股本91,508,797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3.5股,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得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当于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6656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获得1.57股的对价安排。在转增股份支付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四、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经全体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并经全体参会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了《关于采 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单位(股)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率(%)
    全体股东       113,257,080   102,251,894   10,917,385   87,801      90.28%
    流通股股东      33,791,142    22,785,956   10,917,385   87,801      67.43%
    非流通股股东    79,465,938   79,465,938         0          0          100%
    其中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所持股数(股)   表决结果
    1   曹提山   646,281          同意
    2   刘国辉   499,200          同意
    3   奚永久   472,600          同意
    4   朱慧     420,039          同意
    5   马云秋   419,038          同意
    6   汤国强   403,800          反对
    7   林发运   359,100          同意
    8   张明橡   343,445          同意
    9   刚嘎     275,182          同意
    10   李非    266,118          同意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全过程由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罗杰律师和陈斌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意见书结论意见以为: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议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股改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摘要(修订稿)。 
    特此公告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