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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2006-07-14 13:34:54  证券时报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通讯会议于2006年7月11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廊坊物流园区项目的决议》,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决议要点如下:
    1、同意《廊坊物流园区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及投资预算,并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廊坊物流园项目计划占地449亩,总投资预算3.19亿元人民币。
    2、批准注册成立廊坊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在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廊坊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负责廊坊物流园区项目的前期运作和后期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