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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6-07-04 09:01:55  上海证券报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3股。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7月6日。
    3、复牌日:2006年7月10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4、自2006年7月10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莫高",股票代码"600543"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召开时间为2006年6月26日,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6月22日-26日期间内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6年6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支付3.3股作为对价,共需1,848万股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获得其所持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有关锁定期和减持比例的相关规定。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莫高股份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前项规定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莫高股份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3、方案实施的内容: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3股。
    4、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序号     执行对价安排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对    执行对价安排后
             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    比例   价安排股份    持股数    比例
                                   (股)      (%)    数量(股)   (股)    (%)
   1   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37,690,000   27.23   8,451,547   29,238,453   21.13
   2   甘肃省饮马实业公司       21,000,000   15.17   4,710,300   16,289,700   11.77
   3   甘肃省国营八一农场       14,100,000   10.19   3,162,630   10,937,370    7.90
   4   甘肃省国营祁连山制药厂    7,210,000    5.21   1,617,203    5,592,797    4.03
   5   北京北大资源集团            800,000    0.58     179,440      620,560    0.45
   6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800,000    0.58     179,440      620,560    0.45
   7   上海天台酒业有限公司        800,000    0.58     179,440      620,560    0.45
   合   计                      82,400,000   59.54  18,480,000   63,920,000   46.18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6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7月10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7月10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莫高",股票代码"600543"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社会公众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而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实施办法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股份情况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非流通股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80,000,000     -80,000,000      0
                   2、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400,000     - 2,400,000      0
                    非流通股合计                 82,400,000    - 82,400,00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份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0        +62,058,320   62,058,320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1,861,680    1,861,68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63,920,000   63,920,000
   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份       A股                             56,000,000    +18,480,000   74,48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6,000,000    +18,480,000   74,480,000
   股份总额                                      138,400,000          0      138,400,000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 东 名 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    可上市流通
                                      的股份数量(股)   时间(预计)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6,920,000       2007年7月10日      注
                                        13,840,000       2008年7月10日   
                                        29,238,453       2009年7月10日   
   2   甘肃省饮马实业公司                6,920,000       2007年7月10日   
                                        13,840,000       2008年7月10日   
                                        16,289,700       2009年7月10日   
   3   甘肃省国营八一农场                6,920,000       2007年7月10日   
                                        10,937,370       2008年7月10日   
   4   甘肃省国营祁连山制药厂            5,592,797       2007年7月10日   
   5   北京北大资源集团                    620,560       2007年7月10日   
   6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620,560       2007年7月10日   
   7   上海天台酒业有限公司                620,560       2007年7月10日	
    注: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莫高股份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前项规定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莫高股份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八、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9号陇鑫大厦16层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贾洪文、朱晓宇
    联系电话:0931-8432880
    传    真: 0931-8439543
    邮政编码:730030
    2、财务指标变化: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不变。
    九、备查文件
    1、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