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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6-06-27 13:30:38  上海证券报

						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26日上午9: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20,010,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32%,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数12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代表1人,代表股份数10,442股。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关联方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由于本次担保是为关联方江西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按照相关规定关联股东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和北海银河科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赞成票35,407,4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为35,397,040股,占出席会议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为10,442股,占出席会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改费用冲减资本公积金》的议案 
    赞成票120,010,4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为12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意票为10,442股,占出席会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指派熊杰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