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社会法人股股东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社会法人股股东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8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8%)全部转让给上海天台酒业有限公司,上海天台酒业有限公司已作出承诺,同意在受让上述社会法人股股份后,按照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支付对价。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