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法人股(非流通)股份转让进展的提示性公告2006-06-20 15:30:36 证券时报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法人股(非流通)股份转让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锅集团")于2006年4月14日与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ALSTOM (China)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阿尔斯通中国公司")共同签署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收购协议》。其股份转让的相关事项于2006年4月18日已公告。目前,本公司已接到阿尔斯通中国公司的书面通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提示公告如下:
阿尔斯通中国公司在发出《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申请材料并接受了受理审查。中国证监会对阿尔斯通中国公司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出具了060356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以下简称"补正通知书"),并要求阿尔斯通中国公司于《补正通知书》发出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处报送补正材料。
由于国务院国资委和商务部的相关申报文件目前尚在审批过程中,而且阿尔斯通中国公司2005年度的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故相关补正材料暂无法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全完成材料的补正工作,为此,阿尔斯通中国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提供相关补正材料。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据此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