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0股股票对价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0日 ● 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6年6月22日 ● 复牌日:2006年6月22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 自2006年6月22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大热电",股票代码"600719"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6月13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6年6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对价安排: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按其所持流通股股份每10股送3.0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2、承诺事项: 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诺: (1)自改革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即自股份追送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在48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 (2)如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较2005年的增长幅度低于40%,或公司未被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将在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10个交易日内披露追加送股的股权登记日的提示性公告,由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在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送3,802,500股作为补偿,相当于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以流通股股本76,05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追加送股0.5股,送股实施期限为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后30日内。 在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导致总股本变化时,上述设定的用于追加送股的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其他3家非流通股股东辽宁春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电力发展公司、大连市经济技术协作总公司分别承诺: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前述期限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 3、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方案实施后两个月内如果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市场的股价低于3.5元,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将在二级市场以不高于3.5元的价格购入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二)方案实施的内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流通股股东按其所持股份每10股获得股票为3.0股。 (三)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单位:股 序号 执行对价安排的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总股 本次执行对 本次执行对 持股数 占总股 (全称) 价安排股份 价安排现金 (股) 本比例 数量(股) 金额(元) (股) 本比例 1 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1,249,800 40.16% 14,682,908 0 66,566,892 32.91% 2 辽宁春成工贸(集团) 有限公司 24,300,000 12.01% 4,391,330 0 19,908,670 9.84% 3 大连市电力发展公司 18,000,000 8.9% 3,252,837 0 14,747,163 7.29% 4 大连市经济技术协作 总公司 2,700,000 1.33% 487,925 0 2,212,075 1.09%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0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6月22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6月22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大连热电"变更为"G大热电",股票代码"600719"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2006年6月20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国家股 81,249,800 -81,249,800 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45,000,000 -45,000,000 0 非流通股合计 126,249,800 -126,249,80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国家股 0 +66,566,892 66,566,892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36,867,908 36,867,908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103,434,800 103,434,8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76,050,000 +22,815,000 98,865,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76,050,000 +22,815,000 98,865,000 股份总额 202,299,800 0 202,299,800 七、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 可上市流通 件股份数量(股) 时间(预计) 承诺限售条件 1 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66,566,892 2010年6月22日 在方案实施后48个月内不上市 流通 2 辽宁春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19,908,670 2007年6月22日 在方案实施后12个月内不上市 流通 3 大连市电力发展公司 14,747,163 2007年6月22日 4 大连市经济技术协作总公司 2,212,075 2007年6月22日 八、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4438700,84438755 联系传真:0411-84438755 电子信箱:zqb@dlrd.com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90号 邮政编码:116021 联系人:沈军,吕彦青,郭晶 2、财务指标变化: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1、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及公告; 2、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及保荐意见修订稿; 4、辽宁华夏师事务所关于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