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5年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05-12-01 10:15:34 上海证券报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5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11位董事,实到11位董事。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弥补亏损提案》:
根据公司截止2005年9月30日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5,717,683.11元,母公司盈余公积金为44,437,946.77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1,111,912,022.00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28,154,062.04元;用母公司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136,264,968.22元,合计弥补亏损164,419,030.26元。
本次弥补累计亏损方案完成后,母公司盈余公积为16,283,884.73元(系法定公益金);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975,647,053.78元。
公司将于2005年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5个工作日,披露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果此次公告的资本公积金小于经审计后的数值,公司将取消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关于召开2005年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5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午9时
(二)会议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36号(上海龙头大厦)B楼多功能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公司弥补亏损提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2005年12月13日(星期二)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附件1)。
(五)会议登记有关事宜:
1、登记时间:2005年12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4: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肇嘉浜路736号(上海龙头大厦)B楼多功能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来信和传真应提供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电话联系方式并于2005年12月17日及以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何徐琳 联系电话:021-34061116转9010 联系传真:
021-54651715
2、会议费用: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凭出席凭证、股东帐户卡和身份证参加会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30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