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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拟收购涉及西安博发科技有限公司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2006-06-12 13:41:50  上海证券报

						拟收购涉及西安博发科技有限公司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拟与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上海昊太投资有限公司、西安经发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收购西安博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需要,委托西安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其用本目的的资产进行价值评估。本公司受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西安博发科技有限公司之目的所涉及西安博发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
    本项目评估师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等必要的评估程序,以被评估资产继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对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2006年3月24日的市场公允价值采用成本法进行了评定估算。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本项目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本报告中的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本项目评估人员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履行资产评估准则规定的评估程序,得出如下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06年3月24日,西安博发科技有限公司的总资产评估值13,005.46万元,负债评估值0,净资产评估值13,005.46万元。
    本报告专为委托方及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本报告书内容。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本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即评估结果有效期间自2006年3月24日至2007年3月23日。
    本报告提交委托方的时间为2006年4月10日。
    资产评估机构
    西安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雷华峰
    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章)孙炜 赫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