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近期结合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对公司的巡回检查,公司对2005年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清查,认定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三联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通过经营性渠道,截止到2005年底,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2.1554亿元。公司已主动就此情况向证券监管部门汇报。 公司控股股东已表示将尽快解决上述资金占用问题,同时公司将结合巡检整改工作制订相应清欠方案,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望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