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6-05-30 16:42:33 证券时报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5月28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合肥市长江西路501号丰乐国际大酒店四楼四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大香先生;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85135255股,占公司总股本225,000,000股的37.84%,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84,951,000股,占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的1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3人,代表股份184255股,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的0.13%。
四、提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二〇〇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851352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公司二〇〇五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851352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二〇〇五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851352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公司二〇〇五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851352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公司二〇〇五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华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24,199,999.54元,提取法定公积金2,836,870.62元,提取法定公益金2,836,870.62元,加以前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27,761,928.18元,200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288,186.48元。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5年期末公司总股本2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30元(含税),共计6,75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851352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851352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851352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851352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851352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851352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同意合肥丰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调整“南艳湖花园”房地产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合肥市种子公司为该事项的关联方,对该项议案表决予以回避,议案由参会其他股东进行表决。
同意票数1842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众城高昕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益如
3、结论性意见:安徽众城高昕律师事务所认为,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1、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2、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