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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06-05-27 13:37:28  上海证券报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6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的董事为六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事宜,并达成下列决议: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现行的《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是根据1997年12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予以制定的,后又经多次修改。
    今年三月十六日,中国证监会为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制定和颁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并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通知发出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上,对其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强对股东权益的保护,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予以全面的修订。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要事项进行表决,是上市公司股东行使权利的主要途径。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部分,内容更为翔实,条理更加清晰、也更有利于各方操作。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本次修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作为本公司章程的附件。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为十二章,共198条。
    二、会议根据上次会议的精神,决定于2006年6月29日召开公司第十五次股东大会(暨2005年年会)。具体内容请详见临2006-017公告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