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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公告2006-05-27 11:14:22  上海证券报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5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5月1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参加表决的董事分别为:梁英奇、岳江、陈丽霞、王为民、林钻煌、胡德超、方振淳、董世忠、李骅、孙为、廖理。会议内容同时告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两面针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管人员年薪报酬发放办法(草案)》的议案,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本议案的 11 票,反对本议案的 0 票,弃权 0 票。
    二、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 11 票,反对本议案的 0 票,弃权 0 票。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6月26日(星期一)上午9: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柳州市东环路282号本公司河东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会议现场投票的方式。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5年6月19日(星期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六)会议议题:
    1、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对5年以上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全额核销坏帐准备的议案
    8、关于续聘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0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10、关于《两面针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管人员年薪报酬发放办法(草案)》的议案
    以上第1-9项议案具体内容请查阅见公司于2006年4月2日《上海证券报》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第10项议案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1、登记手续
    社会公众股及内部职工股股东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05年6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八)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人:李先生、雷小姐
    3、电话:0772-2506159
       传真:0772-2506158
    4、地址:广西柳州市长风路2号            邮编:545001
    5、如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特此公告。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