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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06-05-23 13:47:29  上海证券报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06年5月1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共12名亲自出席了会议,分别为高宝玉、李松、潘维胜、宫成、苗则忠、仲维良、司政、王来、洪承礼、刘剑平、刘晔、陈玉清。全体监事亲自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会议时间及期限:2006年6月25日(周日)上午9:00-12:00
    (二)会议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港丰大酒店
    (三)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	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05年度财务决算和2006年度财务预算;
    4、	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关于租赁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深水泊位码头的议案;
    6、	关于聘请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200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股东资格 
    2006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受委托出席会议的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将授权委托书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送达本通知所述其它事项中列明之地址,受委托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列席会议人员资格: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在通知的时间内持如下文件向公司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凭证;住所地不在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的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来函登记时间以邮戳为准,但公司于6月24日前收到的方视为办理了登记手续。
    2、	登记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港丰大酒店一楼
    3、	登记时间:2006年 6 月24日上午9:00-下午5:00 
    (一)其他事项:
    1、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2、	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新港大路一号、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	邮编:115007 
    4、	联系人:杨会君、夏雪霞 
    5、	联系电话:0417-6268506  传真:0417-6268506 
    附: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	】,为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股,股东帐户为【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拟审议事项以及临时提案均可根据其自己的判断代为行使表决权。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2006年【	】月【	】日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