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已清偿非经营资金占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为江苏春兰摩托车有限公司代缴电费形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29.67万元。已于2006年5月19日清偿。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