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指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及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5月17日上午九时整 2、召开地点: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于长敏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数126,278,0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2.42%。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5人、代表股份28,24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批准《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6,278,0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 28,240股,占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2、审议批准《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6,278,0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 28,240股,占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3、审议批准《2005年度财务决算暨2006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同意126,278,0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 28,240股,占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4、审议批准《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 10,286,905.2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028,690.52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514,345.26元,按2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2,057,381.04元,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6,686,488.38 元,加上2004年度未分配利润60,778,394.01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67,464,882.39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20,229.9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 12,137,988.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5,326,894.39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同意126,278,0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 28,240股,占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5、审议批准《关于聘请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200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用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支付200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报酬总额为27万元,不包括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同意126,278,0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 28,240股,占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6、《关于公司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表决中,关联股东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回避表决,统计的股份中已扣除关联股东所持股份。 同意45,028,24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28,24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批准《关于公司2006年度贷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126,278,0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 28,240股,占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根据2005年实际贷款情况,结合2006年公司预期的生产经营、贷款到期及其他资金需求情况,同意公司2006年向相关银行申请73,900万元的贷款额度。公司可以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关业务。 8、审议批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于长敏先生、贺业祖先生、田鲁炜先 生、罗飞先生、刘忠先生、赵世芝先生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武春友先生、王学先先生、周颖女士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候选 同意票(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其中:社会公众股 占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 董事 所持表决权的% 股东同意票(股)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 于长敏 126,278,040 100 28,240 100 2 贺业祖 126,278,040 100 28,240 100 3 田鲁炜 126,278,040 100 28,240 100 4 罗 飞 126,278,040 100 28,240 100 5 刘 忠 126,278,040 100 28,240 100 6 赵世芝 126,278,040 100 28,240 100 7 武春友 126,278,040 100 28,240 100 8 王学先 126,278,040 100 28,240 100 9 周 颖 126,278,040 100 28,240 100 9、审议批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李俊修先生、由向义先生、孙长久先 生出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候选 同意票(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其中:社会公众股 占出席会议的社会公 监事 持表决权的% 股东同意票(股) 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 李俊修 126,278,040 100 28,240 100 2 由向义 126,278,040 100 28,240 100 3 孙长久 126,278,040 100 28,240 100 10、审议批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26,278,0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 28,240股,占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高锦印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就2005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向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05年度述职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艳冬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