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一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近期发出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