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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06-04-29 14:52:54  证券时报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4月3日以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4月1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冯东青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7人,董事刘雄华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邵凯英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公司《2006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二、《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修改、补充、完善。
    本修改草案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提议继续聘请山东正源合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年度审计报酬为人民币40万元。本提案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接受张新军董事、副总经理因工作变动辞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的请求;
    八、提名雷爱国、张卫平先生为董事候选人,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九、关于批准实施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提案;
    十、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6月20日在公司总部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具体事宜见《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一、会议审议并以6票赞成,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06年度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80000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的85%。本提案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