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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2006-04-11 10:55:39  上海证券报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修改的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4、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4月10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4月6日至2006年4月10日(非交易日除外)每日9:30至11:30、13:00至15:00,即4月6日至4月10日之间的股票交易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铜港路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化锋先生。
    (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401人,代表股份135,525,2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09%。其中:
    (一)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106,576,200股,占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98.6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69%;
    (二)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399人,代表股份28,949,025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6.1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40%。
    1、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33人,代表股份2,301,855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88%,占公司总股本的1.22 %。
    2、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2366人,代表股份26,647,170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3.31%,占公司总股本的14.1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35,525,225   133,090,393  2,359,832    75,000     98.20% 
  流通股股东    28,949,025    26,514,193  2,359,832    75,000     91.59% 
  非流通股股东 106,576,200   106,576,200          0         0    100.00%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议案 
  1   兴和证券投资基金                               6,731,281    同意 
  2   中国工商银行-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1,000,000    同意 
  3   上海立人财经咨询顾问公司                         500,000    同意 
  4   张赛兰                                           450,000    同意 
  5   谢明夷                                           420,000    同意 
  6   王淑兰                                           310,000    同意 
  7   北京海问创业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同意 
  8   宣铁山                                           251,000    同意 
  9   郭其福                                           221,655    同意 
  10  张春利                                           200,200    同意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张大林律师、惠志强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