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06-03-25 13:24:09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非关联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三届三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06年3月3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并于2006年3月23日在北京国贸中心国贸行政楼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12名,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应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4名,实际出席4名。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将本公司所属国贸商城精品区相应面积的租区提供给国贸建设(香港)有限公司使用,由其负责在国贸商城精品区内开设国际知名品牌专营店,销售国际知名品牌的商品,从而为国贸商城引进更多的国际知名品牌,保持国贸商城的高档地位。同意公司就此与国贸建设(香港)有限公司签订《国贸商城租约》。国贸建设(香港)有限公司每开设一家国际知名品牌专营店需就相应铺位与本公司签订一份《国贸商城租约》,租金价格及租约中的其他条款按照市场原则确定。年度内,本公司将根据国贸建设(香港)有限公司开设国际知名品牌专营店的数量,与其签订相应数量的《国贸商城租约》。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