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06年2月13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2月24日上午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共3名亲自出席了会议,分别为毛玉兰、闫淑君和崔贝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05年年度报告审核意见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否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