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1)2006-02-24 15:52:19 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交大博通
股票代码:600455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昌吉市延安南路52号
联系地址:新疆昌吉市延安南路52号
邮政编码:831100
联系电话:0994-2724766
股份变动性质: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少股份
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本 指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特变电工
交大博通,上市公司 指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经发集团 指 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 指 特变电工将所持有的8,496,180股交大博通法
人股股份全部转让给经发集团之行为
目标股份 指 本次转让的8,496,180股交大博通法人股股份,
该股份占交大博通总股本的13.6%
本次持股变动 指 通过本次股份转让活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交大博通股份数减少的情形
《股份转让协议书》 指 特变电工和经发集团于2006年2月22日签署的
《股份转让协议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新疆昌吉市延安南路52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捌仟捌佰壹拾玖万玖仟肆佰陆拾玖元
注册号码:6500001000795-2/2
企业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变压器及辅助设备、电线电缆的生产销售。
经营期限:1993年2月26日-2043年2月26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652301299201121
联系电话:0994-2724766
传真:0994-2723615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延安南路52号
邮政编码:831100
发起人名称:新疆天山电气有限公司、昌吉电力实业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成员的情况
姓名 国籍 长期居 是否有其他国家或 在公司或其他公司任职情况
住地 者地区的居留权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变电
张新 中国 新疆昌 无 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新
吉市 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变电
叶军 中国 新疆昌 无 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特
吉市 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董事长
雷霆 中国 新疆昌 无 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吉市
永寿福 中国 新疆乌 无 任职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公司
鲁木齐
陈伟林 中国 新疆昌 无 新疆天山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吉市
李边区 中国 新疆昌 无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公司经理
吉市
辽宁省
朱英浩 中国 沈阳市 无 沈阳变压器研究所总工程师
黄崇祺 中国 上海市 无 上海电缆研究所副总工程师
徐家汇
王元 中国 北京市 无 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西城区
杨淑娥 中国 陕西省 无 西安交通大学财务系主任、教授、
西安市 博士生导师
(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特变电工持有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600888)30,419,000股法人股股份,占该公司股本总数的29.42%。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持股变动前,特变电工持有交大博通8,496,180股法人股,占交大博通总股本的13.60%;
本次持股变动后,特变电工不再持有交大博通股份。
(二)《股份转让协议书》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2006年2月22日与经发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现披露如下:
1、协议当事人:
股份转让方: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受让方:西安经发集团有限公司
2、转让股份的数量:8,496,180股,占交大博通总股本的13.60%;股份性质为法人股,本次股份转让后股份性质仍为法人股。
3、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双方协商确定出让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2.50元,出让股份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21,240,450元,支付方式:货币资金。
4、本次股份转让没有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不存在其他安排。
5、特变电工所持有的交大博通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第四节 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交大博通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特变电工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股份转让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