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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5年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06-01-26 13:59:25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5年12月28日,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5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在召开前10个工作日已经向各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国基环保高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拟收购国基环保高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榆林华宝特种玻璃工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的议案。本项议案为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贾瑞岗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详见公告2006-01)  
    2、	审议通过本公司为天津天联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信誉担保900万元的议案。该笔担保期限一年,自2006年1月16日至2007年1月15日止。天津天联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同意等比例出质质押该公司30%的股权,为本公司该笔担保提供质押反担保。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详见公告2006-02)
    3、	审议通过本公司拟收购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开发区
    隆裕实业有限公司57%股权,总计收购价款7840万元。同时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环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收购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开发区隆裕实业有限公司40.5%的股权,收购价款5571万元;拟收购天津开发区维特工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开发区隆裕实业有限公司2.5%的股权,收购价款344万元,总计收购价款5915万元。本项议案为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明炯、郭胜利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详见公告2006-03)
    上述1、2、3项提案需经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