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批复》(陕国资产权发[2006]35号),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