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公告2006-01-17 10:18:27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沪国资委产[2006]36号)《关于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