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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05-01-19 11:45:50  上海证券报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4年3 月18 日在北京国贸行政楼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 名,实际出席2 名,雷孟成监事因故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赵博雅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所做决议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1、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对公司其它各项活动进行了认真监督和检查,认为:
    1、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以及重大投资决策的制定、实施,能够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要求执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控制度,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行为,也未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200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后,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3、公司1999年初发行A 股募集资金85424 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其中79529 万元人民币于2001 年年底前按照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投入项目全部予以投入,节余部分5895 万元人民币经2002 年10 月10 日召开的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将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变更程序合法。
    4、报告期内,公司将所持北京时代网星科技有限公司19.402%的股权转让给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3,539,950 元人民币,该转让价款将于两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第一协议年年底,由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支付给公司。此次股权转让价格是在交易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共识后形成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利益及部分股东的权益。
    5、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