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3月10日在西安市太白南路1号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4人,代表股份201,662,700股,占公司总股份319,009,804股的63.22%,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201,662,70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决议。 2、以201,662,70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报告的决议。 3、以201,662,70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决议。 4、以201,662,70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及公司200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决议。 5、以201,662,70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3年12月31日总股本319,009,804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2.0元(含税),报告期不送股也不转增股本。 6、以201,662,70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通过续聘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上述议案已于2004年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 w w. s s e. c o m. c n)上披露。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张靖如律师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