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换届选举陈伯虎先生、向荣伟先生、李俊先生、陈鹤林先生、刘成祥先生、华立新先生、周茂荣先生、王宗军先生、汪海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认为各位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选举陈伯虎先生、向荣伟先生、李俊先生、陈鹤林先生、刘成祥先生、华立新先生、周茂荣先生、王宗军先生、汪海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周茂荣 王宗军 黎东辉 200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