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05-01-19 11:45:50 上海证券报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3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同意控股子公司-保定太行和益水泥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
控股子公司-保定太行和益水泥有限公司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决定向银行申请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数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年利率最高不超过6.039%。
本公司为了保证该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公司的投资权益,同意该子公司的上述贷款事宜并决定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同时保定太行和益水泥有限公司向我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在本议案正式实施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2、对控股子公司-北京太行前景水泥有限公司的部分到期委托贷款进行展期。
经公司董事会三届十一次会议批准,我公司为北京太行前景水泥有限公司提供了8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该部分委托贷款将于2004年3月11日到期。
由于现在华北水泥市场处于淡季,该公司资金紧张,不能一次还清,我公司同意其先归还3000万,余款5000万元展期6个月。该公司向我公司提供的担保也相应展期。
我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保证在本年度内使违反《通知》规定的资金占用量、对外担保形成的或有债务,在本会计年度至少下降30%。
3、本公司申请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本公司为了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决定向中国建设银行峰峰支行申请数额为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5.31%。
该笔贷款由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