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04年1月1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王固华先生主持,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上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将《监事会议事规则》第5条第二款修改为:如果董事会在收到监事会前述书面要求后十五日内没有发出召集会议的通告,监事会在报经上市公司所在地的地方证券主管机关同意后,可以在董事会收到该要求后三个月内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的程序应当尽可能与董事会召集股东会议的程序相同。(详细情况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