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2005-01-19 11:49:54 中国证券报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价商[2003]445号《关于调整省统调燃煤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浙江省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统一提高每千瓦时0.7分(含税)。以上价格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我公司全资电厂:台州发电厂(144MW)、萧山发电厂(260MW)和控股65%的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00MW)将按此执行。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