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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2005-01-19 13:27:43  上海证券报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多元化经营规模,经公司三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投资新的项目,来增加公司综合竞争能力。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要,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于2003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5名,经到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形成以下决议:
    一、同意本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浦东支行申请借款(综合授信)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借款利率为5.31%,借款担保人为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
    二、同意本公司向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分行四川北路支行申请借款(综合授信)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年利率为5.31%,此项借款是以公司向海南鑫瑞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所购浦东南路众城商厦3―15层东幢楼作为抵押贷款,此房产建筑面积为6291.73平方米(包含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同时也作为此笔贷款的担保人之一。
    三、同意就上述贷款事宜与贷款银行签定相关的协议和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
    截止目前为止,包括本次借款在内,公司贷款总额为1.6亿元,其中1.2亿元已经公司三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贷1.2亿元的议案》。公司于2003年9月12日与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签定了短期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3年9月12日至2004年9月11日,借款年利率为5.31%。其余7000万元借款将在到期后与贷款银行签定借款合同。(有关内容见2003年8月22日、10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