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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众城商厦3-15层房产公告2005-01-19 13:27:43  上海证券报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众城商厦3-15层房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03年11月18日与海南鑫瑞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南通瑞和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一份《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本公司向上述两家企业购买位于浦东南路2157-2161号众城商厦3-15层房产。其中东楼3-15层属于海南鑫瑞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建筑面积6291.73平方米(包括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西楼3-15层属于南通瑞和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建筑面积6291.725平方米(包括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20日对3-15层房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沪东洲资房报字〖03〗第D0620192号)评估报告,经评估,3-15层建筑面积为12583.455平方米,平均每平方米为6020元/平方米,总价为7575.2399万元。本次转让价格以评估价为基础,协商确定,最终价格总额为7550万元。此次购买房产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交易各方介绍
    1、海南鑫瑞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琼海市加积镇人民路117号
    法定代表人:吕永光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宾馆酒店项目开发,旅游项目开发,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经营。
    2、南通瑞和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海门市余乡岸桥村
    法定代表人:罗伦?扬
    注册资本:31.2万美元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工业用空调通风设备及配件,玻璃钢制品。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完成交易后也不会成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或潜在关联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浦东南路2157-2161号众城商厦3-15层房产,总建筑面积为12583.455平方米(包含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所购房产无抵押、查封、权利限制情况。
    浦东南路2157-2161号众城商厦3-15层房产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8月31日,采用市场比较法对房地产进行评估。评估价为人民币75752399元。
    四、交易合同重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签署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
    出让方:海南鑫瑞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南通瑞和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购买方: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定价政策:本次转让价格以评估价为基础,协商确定。
    3、交易价格:人民币7550万元,其中海南鑫瑞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南通瑞和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价格分别为3775万元。
    4、支付方式:本公司将在2003年12月31日前向海南鑫瑞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南通瑞和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全额支付对价。
    5、协议生效条件:协议三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市申办2010年世博会成功,此次所购房产位于浦东新区,将有较大的潜在价值。而且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的品牌形象,增强企业知名度,同时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拓展市场,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3、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