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巡检问题整改执行情况的公告2005-01-19 13:27:43  上海证券报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巡检问题整改执行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公司”)于2003年4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对本公司进行巡回检查后下发的《关于要求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沪证司〖2003〗022号)。就《限期整改通知书》涉及的事项,公司于2003年5月14日经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了《整改报告》,并将巡检问题整改执行情况于2003年8月15日披露。(详见2003年5月16日、2003年8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就2003年8月15日披露的《巡检问题整改执行情况》中尚未完成的有关事宜的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的整改执行情况:
    关于整改通知中“截止200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控股股东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期末余额为10,144.24万元,占公司净资产30,736.66万元的33%。截止2002年10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控股股东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期末余额为12,514.41万元。”的问题: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已积极采取措施。2003年8月15日的《整改执行情况公告》中曾披露“截止2003年8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尚欠本公司及下属投资企业资金总额共为5552.6万元”。截止2003年11月7日,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尚欠本公司资金总额为5689.3万元,其中欠公司本部1229.9万元,其余4459.4万元是与本公司下属投资企业发生的。汇丽集团已在整改报告中作出承诺,即在2003年12月底前将占用资金全部返还。
    二、关于购买众城商厦的问题的整改执行情况: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支付海南鑫瑞达和上海陆洲共6000万元,至今仍挂帐其他应收款,公司解释为预购众城商厦房产。2002年12月,公司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称公司自己将购买众城商厦房产,但至今未见落实购房并办妥房产证过户手续,或在停止购买的情况下及时收回购房款。”的情况:
    目前,本公司已完成了对众城商厦房产的评估手续,此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上述报告事项仅作为本公司整改报告的执行情况说明。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1月15日